孟朝坐在最后一排,面前照例摆着一杯没怎么动过的柠檬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刚出院没两天,额角的淤青褪成了黄绿色,衬着那张过分好看的脸,像一件被人磕坏了一点边角的瓷器。店里的小姑娘们依旧偷瞄他,但眼神里多了一层小心翼翼的同情,好像他出了趟院就变成了什么易碎品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假装没看见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医院回来的那天晚上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,不主动,不拒绝,不负责。他来喝东西是他的自由,我打工是我的生计,两条平行线在奶茶店这个空间里短暂交叉,出了这道门就各走各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个规矩在他说出那句话的瞬间碎了个彻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当初跟我舍友表白,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手里翻着一本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杂志,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擦桌子的手顿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记得这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原主干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原主在听说孟朝不喜欢自己之后,那股花里胡哨的傲气被人踩了一脚,反弹得厉害,转头就在一次聚会上跟孟朝的舍友表了白。场面不大,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。在那个圈子里,这无异于把孟朝的脸面扯下来摔在地上,还踩了两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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