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朝坐在最后一排,面前照例摆着一杯没怎么动过的柠檬水。
他刚出院没两天,额角的淤青褪成了黄绿色,衬着那张过分好看的脸,像一件被人磕坏了一点边角的瓷器。店里的小姑娘们依旧偷瞄他,但眼神里多了一层小心翼翼的同情,好像他出了趟院就变成了什么易碎品。
我假装没看见。
从医院回来的那天晚上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,不主动,不拒绝,不负责。他来喝东西是他的自由,我打工是我的生计,两条平行线在奶茶店这个空间里短暂交叉,出了这道门就各走各的。
但这个规矩在他说出那句话的瞬间碎了个彻底。
“你当初跟我舍友表白,是什么意思?”
他手里翻着一本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杂志,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我擦桌子的手顿住了。
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记得这事。
这是原主干的事。
原主在听说孟朝不喜欢自己之后,那股花里胡哨的傲气被人踩了一脚,反弹得厉害,转头就在一次聚会上跟孟朝的舍友表了白。场面不大,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。在那个圈子里,这无异于把孟朝的脸面扯下来摔在地上,还踩了两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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